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吉林省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其中提出,强化金融支持。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提升企业信用等级,增强企业融资能力,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以支农支小业务为主,维持1%以下低费率水平。指导金融机构持续加大对文旅产业、银发经济等服务消费重点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提升对消费品以旧换新的信贷服务质效。鼓励金融机构围绕扩大商品消费、发展服务消费和培育新型消费丰富完善金融产品和服务。允许商业银行根据客户还款能力和风险情况,实施差异化授信,阶段性提高个人消费贷款额度、延长个人消费贷款期限。发挥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作用,积极对接服务消费领域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吉林省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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