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男子操控无人机,在大板站站改施工现场上空拍摄视频素材,因违反相关禁令,被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当日,大板所民警在执勤巡逻时发现施工场地上空有一架无人机正在飞行。民警迅速赶往周边现场,在站前广场找到了放飞无人机的张某。经过调查,张某为该施工项目工作人员,为拍摄站改施工现场俯瞰图升放无人机进行拍摄,张某并未取得无人机飞行资质,此次飞行也未向有关部门报备。最终,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内蒙古自治区铁路安全管理规定》,警方依法对张某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铁路设备大都处于露天状态,易受外界干扰,铁路站区及沿线属于禁飞区域,在这些区域放飞无人机,极易对铁路运行安全构成威胁。铁路警方提醒广大无人机爱好者,在操作无人机飞行前,务必详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禁飞规定,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来源:锡林浩特铁路公安处大板站派出所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