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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太严、创新太慢,欧洲AI要不要加点“中药”调理?

hqy hqy 发表于2025-07-02 17:28:43 浏览2 评论0百度已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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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欧盟人工智能战略以规范引领和技术主权为核心,但面临“监管强、竞争力弱”的困境,需寻求合作突破。中欧在技术研发、可持续发展、全球治理三大维度互补性强,DeepSeek等中国企业为中欧合作提供了新契机。然而,欧盟对数据隐私、国家安全及伦理差异存在顾虑。未来中欧双方需通过高层对话、标准协调、多边及企业协作机制,构建技术包容、规则互认的治理体系,以平衡创新与风险,实现互利共赢和可持续发展。

作者:鲁传颖,同济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教授,网络空间国际治理研究基地常务副主任

自2018年以来,欧盟逐渐形成以规范塑造、规则引领和技术主权为核心支柱的人工智能战略。但面对“监管有余、竞争力不足”的现实,欧盟积极寻求战略调整。

当前,DeepSeek等中国企业提供的低成本、高效率的新工具为欧盟带来了切实可行的合作契机。具体而言,中欧人工智能合作的前景可从技术研发互补性、可持续发展以及全球治理三个维度进行观察。

在技术研发互补性维度,欧盟与中国各自具有鲜明的比较优势。欧盟在基础研究和底层算法上实力雄厚,但其科研优势未能转化为大规模的商业应用和产业竞争力。相比之下,中国科技企业具备将模型快速落地迭代的卓越能力,培育出如DeepSeek这样行业适配性强、场景敏感度高、具备系统级技术集成能力的企业。欧洲的“理论驱动型创新”与中国的“应用驱动型创新”形成互补,为双方构建技术共同体奠定了基础。

在可持续发展维度,中欧利益契合度高。无论是欧盟提出的“绿色新政”,还是中国倡导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都需要人工智能技术的支持。在医疗健康领域,中欧均有庞大市场和众多研发机构,合作空间广阔。面对日益严峻的老龄化问题,中欧都希望借助人工智能提升养老服务、医疗护理和社会保障系统的效率。可见,中欧在促进可持续发展上有着广泛共同利益,双方有携手制定更完善国际规则的基础条件。

图片来源:中国日报

在全球人工智能治理维度,中欧在坚持多边主义、反对单边工具化治理方面立场相近。在维护开放包容的国际治理方面,中欧也有共同诉求,希望通过联合国、G20等平台构建兼顾各方利益的规则体系。这种多边立场的契合为双方合作提供了动力。

尽管如此,欧盟在评估DeepSeek等中国人工智能企业的技术方案时,仍然存在多重现实顾虑。首先是数据隐私规范。任何进入欧洲市场的人工智能产品都必须遵守《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等法规要求,欧盟担心像DeepSeek这样的中国模型是否会采用欧盟的隐私标准,例如在训练数据收集与用户数据处理上做到透明、取得用户同意,并确保欧洲数据不被擅自传输出境。

其次是国家安全考量。欧盟在对华人工智能政策中常陷入“战略自主诉求”与“跨大西洋安全依赖”的结构性矛盾,导致近年来对中国科技企业的安全审查日趋严格。这一疑虑使欧洲在审视DeepSeek等中国人工智能产品时,不仅从商业角度,更从国家安全角度提高了警惕。

最后是伦理和价值观。欧洲决策者担心,中国研发的大模型若内嵌不符合西方伦理的偏好,将冲击欧洲坚持的伦理准则。这种机遇与制衡的并存,折射出中欧人工智能合作中技术互补性与制度异质性交织的复杂现实。

图片来源:中国日报

鉴于中欧在人工智能治理领域存在显著的共同利益与结构性互补因素,双方具备构建深度协作关系的现实基础与战略必要。中欧合作框架的构建,需从机制对话、标准协调、多边治理、企业合作等多个方面协同推进。

一是建立中欧人工智能治理高层对话机制。中欧应探索在数字政策和人工智能治理方面建立制度性交流平台,设立专门的人工智能治理联合工作组。通过高层对话和鼓励立法机构、监管机构、企业和学术界之间开展互动,推动形成“政策-技术-产业”三位一体的复合对话体系。

二是推进人工智能治理标准的对接与联合制定。欧盟《人工智能法案》刚刚落地,中国也在加紧完善算法安全、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等规制。中欧应抓住这一契机,在技术标准和治理规则上开展协调。一方面,可鼓励双方标准机构和科研团体加强合作,就人工智能伦理准则、风险分级、测试评估方法等交换意见,减少企业两地合规冲突。另一方面,可在国际标准化组织 (ISO) 以及其他全球多边场合提供更多公共产品,为广大发展中国家提供通行的技术参考架构。

图片来源:东方IC

三是加强多边合作与立场协调。作为全球治理的重要参与方,中欧有责任引领包容性的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双方应携手利用联合国、G20等平台推动构建开放合作的治理模式。在全球科技发展地缘政治化趋势日益加剧的背景下,美国通过建立“小圈子”、推广监管标准同盟等措施,正在将人工智能等关键领域的治理工具化。中欧作为维护人工智能全球秩序的关键力量,应共同抵制技术治理的阵营化趋势,推动全球人工智能治理走出“强国制定-他国被动接受”的结构困境。

四是构建中欧人工智能企业协作与风险应对机制。除了政府间合作之外,推动企业间的互信与协作机制建设同样重要。中欧可鼓励人工智能头部企业设立联合研发平台,提升模型的跨语境、跨文化适应能力,推动人工智能企业、平台公司与标准制定机构之间的交流。在技术风险共识构建方面,应推动建立中欧共同支持的人工智能风险评估中心,集中开展对大模型、生成式人工智能的伦理评估、安全漏洞测试与误用预警,提升双方对人工智能底层风险的共同认知。

总之,欧盟的人工智能战略折射出其在全球规则塑造与技术主权维护间的两难困境。在中欧建交50周年之际,双方更需秉持合作共赢的理念,在人工智能伦理标准、安全认证、跨境协作等领域构建战略互信。唯有秉持多边主义精神,推动形成“技术包容、规则协调、责任共担”的全球人工智能治理体系,方能有效平衡技术创新与社会风险,实现人工智能时代的可持续发展。

图片来源:中国日报

出品:中国日报中国观察智库

责编:宋平 栾瑞英

编辑:张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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