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两部门推出数据流通交易合同示范文本
本报讯 记者万静 为破解当前数据流通交易效率不高的难题,国家数据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日首次推出数据流通交易便利化举措,发布针对四类典型数据流通场景的合同示范文本,旨在为相关经营主体提供标准化参考,降低协商成本,提升交易效率。
数据交易是数字经济时代大数据领域的新型交易形态,2020年7月被纳入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发布的第一批108条大数据新词。截至2023年11月,我国数据交易市场规模达877亿元,占全球数据交易总量的13.4%。国家数据局通过《“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等政策推动交易制度创新,计划到2026年实现交易规模翻倍增长。长三角、粤港澳、京津冀三大区域集群贡献全国54.2%的交易规模,金融行业占据35%的市场份额。
据悉,目前我国主要存在四类典型的数据流通交易场景:数据提供方向接收方直接提供数据、数据委托方交由受托方处理、多方共同参与数据融合开发,以及由数据中介方促成交易。此次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正是围绕这四类场景进行定向设计。
据国家数据局政策和规划司有关负责人介绍,相关企业反馈显示,示范合同的应用将大幅降低数据流通交易的协商成本。下一步,我国将深入推进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建设,支持在北京、浙江、安徽等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落地一批示范文本应用场景,支持数据交易机构、行业龙头企业等优先将示范文本作为标准模板,进一步提高数据流通交易效率,促进数据价值释放。
在各行业加速数字化转型的背景下,此举将有助于推动我国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加快构建高效、合规的数据流通体系,进一步释放数据价值,为数字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
(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