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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法治学术动态(2025年第7期总第130期)

hqy hqy 发表于2025-04-11 00:47:48 浏览15 评论0百度已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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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前沿

张涛|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中的国家担保责任及其调控面向

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是国家履行公共数据开放任务的新模式,并形成了由国家(主要是行政机关)、履行任务之市场主体和一般民众所构成的三角关系,属于担保行政法律关系,难以完全适用给付国家模式下的国家履行责任。为妥善因应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中可能存在的公物私产化、数据垄断、数据泄露等风险,国家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保障数据访问权的实现,这是数字时代担保国家的核心要义。根据责任层级理论,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中国家担保责任可以类型化为准备责任、规制责任和接管责任。为了实现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中的国家担保责任,可以确立以下三个调控面向:一是个人权利之保护,主要体现为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中个人信息及隐私保护之担保;二是公平竞争之促进,主要体现为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中公平准入、普及供给与合理收费之担保;三是公共利益之维护,主要体现为公共数据持续供给、供给质量与供给安全之担保。(全文刊《清华法学》2024年第2期)

张涛,中国政法大学数据法治研究院副教授。

陈亮、张翔|人工智能立法体系化的理论证成与路径选择

人工智能立法体系化是全球人工智能法治的大势所趋,也是协同治理的重要抓手、科学立法的应有之义和法学知识的素材支撑。然而,当前人工智能立法研究存在“概念不清”“定性不准”“理念不彰”“范畴不明”“脉络不畅”五大问题,阻滞了立法体系化进程。应当从“人工智能的应然法律概念”“人工智能法律规范的属性”“人工智能立法的理念欲求”三个层次设置“滤网”,在区分“狭义的人工智能立法”和“广义的人工智能领域立法”的基础上锚定人工智能立法范畴。针对当前人工智能立法“碎片化”的现象,应当坚持以“事物本质”理念检视问题,在法律体系化方法中嵌入“系统—控制论”原理来规整领域立法素材。在此基础上,应当在“法律”层级适时制定一部兼具框架性和包容性的“人工智能法”,以“发展负责任的人工智能”为融贯立法体系的价值基础,以“平衡公平与效率”和“平衡安全与创新”为两大基本原则。此外,以人工智能全生命周期的“研发—生产—服务—使用”节点为横轴,以“具体风险控制”和“抽象权利保护”两种控制模式为纵轴,可以纵横交错编织出八个具有规范生成功能的法律关系定型“区间”,由此形成构筑人工智能立法制度谱系的基本线索。(全文刊《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24年第5期)

陈亮,西南政法大学人工智能法学院教授;张翔,西南政法大学科学技术法学研究院研究人员。

沈伟伟|数字时代司法触达的发展、挑战与制度完善

“司法触达”这一概念根植于现代法治体系,其核心在于最大程度地通过司法程序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传统上,司法触达面临着法律服务成本高、司法运行不畅、公众法治意识薄弱等多重挑战。随着司法机关数字化转型的深入,这些传统挑战正逐步得到缓解。数字化手段有效降低了诉讼成本,提升了办案效率,增强了公民法治意识,在一定程度上回应了公民对司法触达的需求。从比较法视角上看,我国在司法系统数字化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然而,数字时代司法触达也面临数字鸿沟和过度诉讼两大挑战。数字鸿沟体现在不同群体的接入差异和使用差异,影响公平性和资源配置;过度诉讼由行业利益驱动,挤占有限的司法资源。针对这一系列挑战,我国应当努力弥合数字鸿沟,利用技术识别恶意诉讼,并建立数字化技术监管制度,以确保数字技术能够更好地服务于司法触达这一目标。(全文刊《政法论丛》2024年第6期)

沈伟伟,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张迪|网络犯罪数额证明难题及其应对

我国网络犯罪数额的证明难题虽然实践样态各异,但可划分为证据短缺型与海量证据型两种。产生这些证明难题的深层原因在于,传统犯罪网络化加大了犯罪数额的证明难度,法律规范对证明对象、证明机制与证据种类的特殊设定内在地限制了司法人员的证明活动。有关部门通过出台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来拓展定罪量刑要素、设置综合认定、确立推定规则及设立抽样验证等,以期解决网络犯罪数额证明难题。这种应激性的应对方式可能侵蚀法律规范的有效性,同时也存在实效性较低等问题。解决网络犯罪数额证明难题需检讨既有网络犯罪数额难题治理的底层逻辑。我们应确立网络犯罪数额证明难题双层次应对方案。第一层次方案主要从证明机理入手,优化犯罪数额的证明机制,明确算法证据的独立地位与运用规则。在第一层次方案无法解决特定犯罪数额证明难题的情形下,可采取第二层次的特殊应对方案,主要包括调整定罪量刑要素中犯罪数额的种类与比例,谨慎设置推定规则并限制其运用。(全文刊《现代法学》2024年第5期)

张迪,华东政法大学中国法治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

陈悦|论自动化行政中算法决策风险的“人在回路”治理模式

现阶段,针对自动化行政中的算法决策风险,采行的是一种“计算中立”的算法治理模式。该模式肯定算法决策技术的应用价值,并通过提升算法透明度、确保公民可解释权的方式应对正当程序挑战。但以欧盟为代表的部分国家认为不能完全信任和依赖算法决策,并提出全新的“人在回路”治理模式。该模式通过在算法回路中引入有意义的人类监督,力图在公共行政中寻回人的自主性,以人类价值判断应对更高层面的算法决策风险。不过,“人在回路”模式是自动化行政中算法决策风险治理的补充式发展,并非是对“计算中立”模式的替代,亦有其适用限制。(全文刊《行政法学研究》2024年第4期)

陈悦,安徽大学管理学院讲师。

张叶东|论绿色元宇宙的法理构造

绿色元宇宙作为数字技术与环境技术深度融合的新兴形态,正成为实现“双碳”目标与推动数字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力量。以法理构造为分析视角,深入剖析绿色元宇宙的发展面临的法律挑战,并通过系统化的法律规制策略,构建对应的风险治理路径:一是明确各级政府、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在绿色元宇宙风险治理中的主体角色、权利义务和职权责任;二是构建碳排放监管、环境数据管理、绿色认证与激励机制等关键制度;三是明确虚拟主体环境责任、完善追责程序与生态修复机制,以及采取预防性法律措施。这些法治方式可以保障绿色元宇宙的可持续发展,明确绿色元宇宙主体、内容和责任三层法理构造,从而在技术创新与环境治理之间实现平衡,为绿色低碳发展提供治理新路径。(全文刊《东方法学》2024年第6期)

张叶东,复旦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新规速递

欧盟委员会|将《打击虚假信息自律行为准则》纳入《数字服务法》框架

2025年2月13日,欧盟委员会和欧洲数字服务委员会正式批准将《打击虚假信息自律行为准则》纳入《数字服务法》(dsa)框架。《打击虚假信息行为准则》是一个由广泛利益相关者——包括在线平台、搜索引擎、广告行业、事实核查机构和民间社会组织等——共同商定的开创性框架。该准则于2018年确立,并在2022年得到了显著加强,目标是成为《数字服务法》(dsa)项下的行为准则。该准则由序言和十章内容组成。序言除其他事项外,规定签署方同意签署与其产品、活动和服务相关且适用的承诺和措施;定期审查这些承诺和措施;并在新的承诺和措施变得相关、适用和可行时,考虑签署。(thuiail)

日本|《人工智能使用和开发合同清单》

2025年2月18日,日本经济产业省发布了针对日本企业经营者的更新版《人工智能使用和开发合同清单》。该清单提供了有关利益和风险分配的指导,确保各方在采用人工智能解决方案时拥有充分考虑数据范围和合同利益的必要知识。它包括人工智能开发人员和提供商的条款,并涵盖合同因素,如输入信息、数据共享条件、人工智能使用目的、数据保留和删除义务、权利转让以及人工智能系统输出的合同要求。(日本经济产业省)

苏州市政府|《苏州市高水平建设“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的若干措施》

2025年2月24日消息,苏州市政府印发《苏州市高水平建设“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的若干措施》。《措施》共十四条,目标是深入贯彻国家发展新一代人工智能的战略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动“人工智能+”工作的决策安排,促进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赋能千行百业提质增效,加快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措施》提出,要推动高质量产业技术创新、促进高水平应用场景拓展、强化关键要素供给以及完善产业创新生态。(苏州市人民政府)

韩国|通过《个人信息保护法》修正案

2025年2月25日,韩国国会政务委员会通过了《个人信息保护法》修正案,旨在加强对海外企业国内代理制度的管理,以应对海外企业处理韩国国民个人信息急剧增加的趋势。该修正案主要内容包括:明确海外企业在韩国设立法人时,必须指定该法人为国内代理人,要求海外总公司对国内代理人进行管理和监督。(pipc)

爱沙尼亚|宣布全球首个“人工智能飞跃”计划

2025年2月25日消息,爱沙尼亚政府、openai和anthropic周一宣布,爱沙尼亚率先推出将chatgpt edu及其他教育专用人工智能工具整合进国家教育系统的计划-“人工智能飞跃计划”。从2025下学年9月1日开始,2万名10-11年级的高中生和3000名教师将免费使用openai的chatgpt edu等人工智能工具。爱沙尼亚教育与研究部长kristina kallas表示“爱沙尼亚的竞争力取决于年轻人对人工智能时代的准备程度,我国将大力投资教师培训”。该项目由公私合营的ai leap基金会资助,目前已与openai和anthropic展开谈判,并计划引入更多供应商。anthropic业务开发主管neerav kingsland称“爱沙尼亚正在创建一个引领他国效仿的模式”。(euractiv)

工信部等二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召回及软件在线升级管理的通知》

2025年2月2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召回及软件在线升级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提出要求,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管理协同,落实汽车生产企业生产一致性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和召回管理,进一步规范汽车生产企业ota升级活动,提升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安全水平,维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促进新技术规范应用,推动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证券日报)

法律适用

中央网信办|发布2025年“清朗”系列专项行动整治重点

2025年2月21日,中央网信办公布2025年“清朗”系列专项行动八方面整治重点。重点整治任务主要包括:整治ai技术滥用乱象,突出ai技术管理和信息内容管理,强化生成合成内容标识,打击借ai技术生成发布虚假信息、实施网络水军行为等问题,规范ai类应用网络生态。同时,整治涉企网络“黑嘴”,处置集纳负面信息,造谣抹黑企业和企业家,从事虚假不实测评,诋毁产品服务质量等问题,进一步优化营商网络环境,并进一步整治恶意挑动负面情绪等。(网信中国)

最高法|发布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典型案例

2025年2月24日,最高法网站发布7件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典型案例。在案例二中,被告人杨某曾因参与实施“虚假期货理财”类电信网络诈骗被判刑。2023年底,杨某又与被告人吁某、方某文商定利用购物平台实施网络“刷单”诈骗。刷单诈骗的惯常套路是,不法分子打着“网络兼职”旗号,以给付佣金为诱饵,让受骗者垫资做任务,骗取预先支付的款项。从2024年1月中旬至2月初,杨某等人引诱刷单者下单300余单,共计诈骗103名被害人人民币5万余元。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吁某、方某文利用电信网络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杨某曾因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被判刑,有犯罪前科,予以从重处罚。综上,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方某文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吁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最高人民法院)

公安部|公布4起网络谣言典型案例

2025年2月26日,公安部公布4起网络谣言典型案例。在案例二中,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工作查明,为吸引流量,引发关注,网民张某山恶意拼接编造“青海省果洛州发生5.5级地震”不实言论并通过网络平台发布,造成谣言信息迅速扩散,引发社会恐慌。目前,属地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张某山予以行政处罚。(公安部网安局)

上海市网信办|聚焦保护“个人信息删除权”,依法约谈一批app运营者

2025年2月26日,为落实国家网信办工作要求,上海市网信办依法约谈吉米猫英语、美职篮英雄、帕为患者等在沪app运营者,针对通报中指出的“无用户账号注销功能、未提供有效的用户账号注销功能、为用户账号注销设置不合理条件”等问题,提出整改指导意见,要求企业立即改正相关问题,切实保障好用户个人信息删除权,并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全面制定、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切实采取有效保护措施,确保用户个人信息全生命周期安全可靠。(网信上海)

欧盟法院|对商业秘密能否对抗个人算法解释权作出初步裁决

2025年2月27日,欧盟法院发布一起涉及信用评估自动化决策的初步裁决。在奥地利,一家移动电话运营商以客户信用度不够为由拒绝与其签订合同,该信用评估由dun & bradstreet austria自动完成。欧盟法院认为,控制者仅仅告知用户自动决策所使用的算法并不构成足够简洁和易懂的解释,而是必须描述实际应用的程序和原则,使数据主体能够了解在自动决策中使用了其哪些个人数据;如果控制者认为要提供的信息包含受保护的第三方数据或商业秘密,则控制者必须向主管监管机构或法院提供这些据称受保护的信息,由该机构或法院权衡相关权利和利益,以确定数据主体获取该信息的权利范围。(欧盟法院)

加拿大|宣布对x训练ai模型的个人数据进行调查

2025年2月27日,加拿大隐私监管机构已对马斯克旗下的社交媒体平台x展开调查,调查其是否使用加拿大人的个人数据来训练人工智能模型违反了隐私规则。加拿大隐私专员办公室周四在一份声明中表示,该办公室在收到投诉后展开了调查。声明称:“调查将重点关注该平台在收集、使用和披露加拿大人个人信息以训练人工智能模型方面是否遵守联邦隐私法。”(路透社)

产业发展

微软|开源多模态人工智能体

2月25日,微软开源了多模态人工智能体基础模型——magma。与传统智能体相比,magma具备跨数字、物理世界的多模态能力,能自动处理图像、视频、文本等不同类型数据,例如,用户可以用magma来自动下电商订单、查询天气;也可以自动操作实体机器人,或者下真实象棋时获得帮助。此外,magma还能内置了心理预测功能,增强了对未来视频帧中时空动态的理解能力,能够准确推测视频中人物或物体的意图和未来行为。(微软)

上海人工智能实验室等|全球首个人形机器人自主站立控制技术取得新突破

2月26日消息,由上海人工智能实验室、上海交通大学等机构共同发布的一项算法技术,能够使人形机器人从各种状态下实现快速、稳定地站立。上海人工智能实验室的一位青年科学家表示,之前的工作基本是在固定的地形、固定的姿态,以固定的程序让一个机器人站起来,但是该团队通过从交互中学习的技术,能够让机器人在不同的场景、地形、姿势下直接站起来。(央视新闻)

高通|启动6g技术研发

2月27日,高通公布2025年发展计划,宣布将专注于6g无线技术研发,并支持fr3频段。高通工程高级副总裁庄思民(john smee)表示,2025年将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标志着6g标准化正式启动。高通将致力于其“6g愿景”,在网络的多个层面和设备内部集成人工智能。(高通)

meta|公布aria gen 2 ar智能眼镜

2月27日,meta公布一款名为aria gen 2的ar智能眼镜,旨在推动机器感知、以用户为中心的情境人工智能以及机器人技术的发展。这款产品主要面向学术及商业研究实验室提供,预计2026年初开始测试,不会面向消费者销售。该眼镜配备6自由度slam(同步定位与建图)传感器、眼动追踪传感器、抗干扰扬声器、麦克风、实时心率监测以及gnss定位系统。(meta)

openai|发布chatgpt 4.5

2月28日,openai发布旗下最新一代大语言模型ghatgpt4.5。相较于gpt-4,gpt-4.5在多个方面进行优化。该模型通过进一步扩展无监督学习技术,增强模式识别和创造性洞察的能力。gpt-4.5在用户交互中的表现更加自然,知识覆盖面更广,能更好地理解并响应用户的意图。gpt-4.5的核心进展在于其无监督学习的提升。通过增加计算能力和数据规模,gpt-4.5在处理复杂任务时显示出更高的准确性,尤其是在减少“幻觉”现象(即错误生成信息)方面表现突出。(openai)

腾讯|“元宝”将上线pc端应用

2月28日,腾讯“元宝”上线pc端应用,后续还将接入腾讯自研的“快思考”模型turbo-s。本次上线pc端应用标志着腾讯全面开始大模型的产品化。除腾讯外,目前字节跳动旗下的豆包app和百度旗下的app文小言都提供移动端和pc端应用。(财新社)

meta|计划推出meta ai独立应用

2月28日消息,meta旗下的人工智能助手meta ai即将成为该社交媒体公司的独立应用,与facebook、instagram和whatsapp并列。据知情人士透露,meta计划在第二季度正式推出meta ai独立应用,这标志着ceo马克·扎克伯格(mark elliot zuckerberg)计划在2025年底前推动公司成为人工智能领域领导者,目标直指openai和谷歌母公司alphabet等竞争对手。(cnbc)

日本|推出名为airec的人工智能人形机器人

2月28日消息,日本推出名为airec的人工智能人形机器人,重达150公斤,是日本人口迅速老龄化和养老护理人员长期短缺的未来“护理员”的原型。该机器人由早稻田大学菅野茂树(shigeki sugano)教授在日本政府的资助下主导研发。airec机器人能够帮助人们坐起来或穿袜子、炒鸡蛋、折叠衣物以及完成一些其他家务。但菅野预计airec直到2030年左右才能在护理和医疗机构中投入使用,而且最初的价格不低于1000万日元。(路透社)

国家数据局|国家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平台正式上线运行

3月1日,国家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平台正式上线运行。登记平台呈现出四大突出亮点:(1)结构清晰,平台设置六大栏目,大多数据服务能实现三键以内直达,浏览直观,操作简单;(2)主体明确,平台醒目设置“我要登记”、“我要用数”、“我要查验”三个栏目;(3)服务丰富,平台提供“登记指引”、“登记公示”、“登记查验”、“资源查询”、“登记政策”等5大类共12小类服务;(4)登记活跃,截止到2025年3月2日上午11时,400类数据在平台上线公示,公共数据登记得到各部委和各地方的积极响应。(国家数据局)

往期精彩回顾

智慧法治学术动态(2025年第1期总第124期)

智慧法治学术动态(2025年第2期总第125期)

智慧法治学术动态(2025年第3期总第126期)

智慧法治学术动态(2025年第4期总第127期)

智慧法治学术动态(2025年第5期总第128期)

智慧法治学术动态(2025年第6期总第12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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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观号作者:上海市法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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