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数据共享条例》近日正式出台,目的是推进政务数据安全有序高效共享利用,提升政府数字化治理能力和政务服务效能,全面建设数字政府。
政务数据是国家重要的基础性战略资源,地位作用日益凸显。规范、高效的政务数据共享,是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和重要引擎。《条例》作为第一部促进政务数据共享流通的行政法规,标志着我国政务数据管理迈入法治化新阶段。
规范是基础。政务数据是数字时代数字政府治理的核心。由于受观念、机制等方面制约,数据管理存在着“九龙治水”“数据孤岛”现象,政务数据难以充分发挥价值。规范数据管理行为,才能让政务数据价值充分释放。《条例》构建了覆盖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的政务数据共享工作管理体制,明确了不同主体在政务数据共享工作中的职责定位,为打破“数据孤岛”,实现政务数据高质量供给和有效共享奠定了基础。《条例》规定整合构建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要求政府部门已建设的政务数据平台纳入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政府部门通过政务大数据体系共享政务数据,推动形成政务数据共享“全国一盘棋”格局,为政务数据的广泛依职责、按需求共享创造了条件。
安全是底线。数据安全是数字政府的生命线。政务数据涉及国家经济运行、民生保障等关键领域,推进政务数据共享工作需要以确保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作为前提和底线。筑牢数据安全底线,离不开制度支撑。《条例》明确规定,“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政务数据共享各环节安全责任主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防止政务数据被篡改、破坏、泄露或者非法获取、非法利用”等,整体上构建起贯穿共享全流程的安全保障体系。《条例》坚持促进发展和依法管理相统一、安全可控和开放创新并重,明确了政务数据提供、使用、管理等各环节主体的安全管理义务和责任,为筑牢数字政府建设安全防线提供了制度保障。
应用是核心。政务数据共享,目的和价值在于应用。政务数据安全高效共享利用,将有效助力提升政府服务效能,进一步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通过政务数据的归集共享与分析,可精准匹配符合政策条件的企业和群众,实现政策“免申即享”“精准直达”,将显著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营造更加高效、透明、便捷的营商环境。政务数据共享赋能基层减负。《条例》明确规定上级政府部门应当根据下级部门的履职需求,及时、完整回流相关政务数据,引导分散在垂直系统的政务数据向基层沉淀,将有力推动“一网通办”“一网统管”向基层延伸,支持基层干部利用数据更好为企业和百姓服务,助力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同时,推动“一次填报,多方共用”,推动数据由“向基层要”变为“从系统取”,切实减轻基层干部重复报数负担。
政务数据共享是建设数字政府的重要环节。要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推进政务数据安全有序高效共享利用,充分激活政务数据资源潜能,有效释放政务数据内在价值,实现政务服务与群众需求精准匹配,提高群众对政务服务的满意度,推动数智时代政府治理创新。(向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