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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狂飙”,法律如何为其“保驾护航”?

hqy hqy 发表于2025-03-01 04:59:02 浏览13 评论0百度已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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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法狗”、“AI换脸”、“萝卜快跑”

人工智能“狂飙”,

法律如何为其“保驾护航”?

Fm88.7/102.5崇明区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

《法治进行时》节目邀您一起关注

人工智能涉及的

法律问题与风险防范。

本期节目嘉宾:崇明区庙镇司法所 张怡

1、“AI换脸”侵犯肖像权吗?

某软件运营公司未经小王同意,私自上传了他本人出镜的视频作品供付费用户“换脸”使用,将原视频的人脸替换掉,保留除人脸以外的视频内容,这也算侵犯肖像权吗?

张怡:要解答这个问题,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什么属于肖像。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由此可知,法律所保护的肖像主要由外部形象、形象载体和可识别性三个要素构成。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指出,侵害肖像权的行为有丑化、污损、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本案中,虽然“AI换脸”软件的运营公司使用小王出镜的视频制作视频模板,但在提供给用户之前先利用技术手段去除了小王肖像具有识别性的核心部分——面部,所保留的发型、服饰、动作等要素并不具有特定自然人的可识别性,并且将视频模板提供给用户“换脸”的行为并不属于丑化、污损等,所以法院经审理认为软件运营公司不构成对小王的肖像权侵害。

2、AI生成的生成物属于法律意义上的作品吗?

小李使用AI生成图片作品发表在某平台,小刘未经小李允许截去署名水印擅自使用,网友误以为是小刘的作品。小李认为小刘严重侵犯了自己享有的署名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有什么法律依据吗?

张怡:AI生成物中如果没有人类的参与,也就不是一种智力成果,那么AI生成物就没有版权问题。而本案中,小李在利用AI生成图片时进行了“选择提示词、设置提示词的顺序、调整相关的参数”等行为,这都体现了小李进行了一定的思考与智力投入,所以生成的涉案图片具有一定独创性,即可以被认定为是作品,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同时需要提醒大家的是,AI生成图片可能会侵犯他人著作权,为了学会生成某种带有关键词的图像作品,AI绘图在生成结果之前会利用深度学习算法学习大量类似的图像作品,这就有可能造成最后的AI生成物与某些具有著作权的作品构成实质性相似,所以对于AI生成物,用户可以学习、研究或进行其他合理使用,但如果对外传播就有可能涉及侵犯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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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请收听

崇明区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FM88.7/102.5

《法治进行时》

节目播出时间

首播:每周二7:30

重播:每周二17:00、每周四11:30

记者:倪格格

原标题:《人工智能“狂飙”,法律如何为其“保驾护航”?》